关于催缴因公护照、通行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11/14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出入境管理与服务中心通知,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将对学校开展护照、通行证管理工作检查。

 

请未提交因公护照、通行证的老师,于2014年12月3日前将因公护照、通行证交给学院外事秘书徐玉隽(办公地点:木兰楼B401),由徐玉隽统一交还出入境管理与服务中心,以便12月下旬上海市外办到学校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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