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学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第一批次) 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与办法
发布日期: 2019/12/16

一、复试资格:

根据2020年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海洋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办法,海洋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了审核和遴选,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最终审定有20名同学进入学院复试。复试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申请编号

姓名

报考专业

报考研究方向

报考导师

备注

1

2003087

万树杰

海洋科学

物理海洋学

马建

工程馆305

2

2003639

阮若梅

海洋科学

物理海洋学

周磊

3

2001403

郑华

海洋科学

物理海洋学

朱小华

4

2000257

刘子豪

海洋科学

物理海洋学

张召儒

5

2000486

张智伟

海洋科学

生物海洋学与海洋生物学(含海洋战略)

 

工程馆307

6

2000309

范文鑫

海洋科学

生物海洋学与海洋生物学(含海洋战略)

许学伟

7

2002012

李可

海洋科学

生物海洋学与海洋生物学(含海洋战略)

许学伟

8

2000340

冯芸芝

海洋科学

生物海洋学与海洋生物学(含海洋战略)

王春生

9

2002481

刘书荣

海洋科学

生物海洋学与海洋生物学(含海洋战略)

曹玲

10

2002498

刘冰清

海洋科学

生物海洋学与海洋生物学(含海洋战略)

周韫韬

11

2006010

刘岳

海洋科学

生物海洋学与海洋生物学(含海洋战略)

周韫韬

12

2001436

梁丹

海洋科学

海洋地质学

丁巍伟

工程馆309

13

2005525

刘志豪

海洋科学

海洋地质学

吴自银

14

2003061

徐星

海洋科学

海洋地质学

阮爱国

15

2006084

沈展

海洋科学

海洋化学

张瑞峰

16

2001626

王知泓

海洋科学

海洋技术(含海洋遥感)

何贤强

工程馆311

17

2000423

王正祎

海洋科学

海洋技术(含海洋遥感)

毛志华

18

2002815

张异凡

海洋科学

海洋技术(含海洋遥感)

白雁

19

2002892

运洪禄

海洋科学

海洋技术(含海洋遥感)

连琏

20

2001843

张旭

海洋科学

海洋技术(含海洋遥感)

姚宝恒

 

二、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2019年12 月20日(周五) 笔试:9:00-11:00 面试:13:00-17:00;

报到&笔试地点: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工程馆306(面试候考室)。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

报到时间:12 月20日8:30,验证身份证,提交材料(未邮寄材料)、面试PPT、面试抽签次序等。

 

三、综合考核

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导师组考核三个部分,总分300分。

(一)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形式为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等,测试时间为2小时。考核科目:

01物理海洋学:考核方向1:物理海洋学、地球流体动力学;

考核方向2:气候动力学、全球变化;

02海洋化学:海洋化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03生物海洋学与海洋生物学(含海洋战略):考核方向1:普通生物学、生物海洋学、海洋生态学;考核方向2:海洋资源与环境、海洋政策与管理;

04海洋地质学:海洋地质学、海洋地球物理;

05海洋技术(含海洋遥感):考核方向1:流体力学、现代控制理论、海洋技术知识综合;

考核方向2:遥感物理基础,卫星海洋学。

(二)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每人至少30分钟,主要考核考生的知识背景、科研能力、外语交流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等。

(三) 导师(组)评价: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判断考生的专业水平、从事科研的能力、考生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评价和培养前景等。

 

四、复试材料

凡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未经资格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予录取。面试前请确认已提交以下所有材料(如果已邮寄给教务老师,则不用再提交)。

1)《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 硕士成绩单原件(加盖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籍认证报告(复试时携带学生证原件)。

3)两封推荐信(一封由申请人的硕士生导师提供,一封由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副高以上职称专家提供,系统中提交,纸质版单独信封封好后一起寄送)。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认证报告,复试时携带原件。

5)学生证、身份证,复试时携带原件。

6)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7)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8)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学术科研成果、社会实践活动),其中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包括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新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位证书等,复试时应携带原件。

9)个人简历。

10)提前准备 PPT(10分钟,介绍个人情况、科研经历及成果等),并在复试前交给教务老师。

考生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五、录取及公示

(一)录取原则:按照综合考核总分排序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单科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总分不合格(低于180分)者均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二)综合考核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公示:综合考核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和研究生院招生网信息公示平台同时公示,并及时告知未录取考生结果。考生可在复试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登陆查看。

(三)拟录取博士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四)通过复试的考生,因受导师招生指标限制而不能录取的,可以允许其在相同学科、专业内选择其他导师进行调剂录取,招生指标由接收导师提供。

 

六、其他事项

本实施办法由海洋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海洋学院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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