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上海交通大学海洋学院2020级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办法
发布日期: 2020/11/12

         为提高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修订<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交研〔2017〕10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原则

1. 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履行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职责;

2. 评审时间:2020年11月13日前;

3. 参照研究生院等级规定,一等奖占总人数的30%,二等奖占总人数的70%(总人数包括推免生和统考生)来划分各等级评定名额。

二、评审标准

1. 参加海洋学院暑期夏令营的推免生优先;

2. 推免生优先;

3. 按照硕士入学考试的总成绩(初试+复试)进行排序,如排序时遇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初试英语成绩较高者可优先评为高等级奖项;

4. 休学、调剂录取考生原则上不得评为一等奖学金。

三、评审程序

1. 将本评审办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2. 按照评审标准进行排序,依据名额划分确定各等级学业奖助学金评选名单;

3. 评审结果在学院主页公示三天(2020年11月15日);

4. 在公示期内,如学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学院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诉或质疑,评定委员会负责处理;

5. 向研究生院上报评审结果;

6. 研究生院根据学院上报的评审结果将各等级学业奖学金名单告知财务计划处,按照等级标准发放奖学金。

四、奖助学金等级标准及名额分配(共30人参评)

等级

总人数

助学金

学业奖学金

总金额

享受时限

 

一等

9

500元/月

1000元/月

1500元/月

一学年

 
 

二等

21

500元/月

500元/月

1000元/月

一学年

 
 

五、其他事项

1. 我校录取的符合资助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均可获得每生每月500元的国家助学金,共发放31个月;

2. 新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定等级覆盖期限为第一学年;第二学年评定第二次学业奖学金;

3. 学业奖助学金与学费没有关联,但入学时通过绿色通道且办理贷款的学生,其学业奖助学金会先行抵扣学费,多余部分再行发放;

4. 硕士研究生在正常学习年限内注册后经批准办理休学的,学生处应自批准之日的下个月起停发休学期间的学业奖助学金;如在正常学习年限内办理复学的,学生处应自批准复学之日的下个月起重启发放;如办理复学时已超出正常学习年限的,不再重启发放;

5. 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根据情况变化修订。

                                  

海洋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

                                       2020年11月9日

 

附:2020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推荐名单

 

名次

学院

 

研究方向

姓名

本科毕业学校

是否夏令营

是否推免生

复试成绩

评定等级

1

海洋学院

01物理海洋学

杨颖玥

中国海洋大学

168

一等奖

2

海洋学院

01物理海洋学

张信豪

西北大学

161

一等奖

3

海洋学院

01物理海洋学

王祎硕

中国海洋大学

159

一等奖

1

海洋学院

02海洋化学

李秋钰

中国海洋大学

176

一等奖

2

海洋学院

02海洋化学

高萌

中国海洋大学

171

一等奖

3

海洋学院

02海洋化学

俞心婷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170

一等奖

1

海洋学院

03生物海洋学与海洋生物学

赵峰

华中农业大学

172

一等奖

2

海洋学院

03生物海洋学与海洋生物学

卢嘉颖

中国海洋大学

186

一等奖

1

海洋学院

04海洋地质学

王莹

中国海洋大学

166

一等奖

 

其他2020级全日制硕士

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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