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海洋学院博士生培养过程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 2020/11/23

(2020年7月8日通过)

为规范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切实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沪交研〔2019〕98号)、《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沪交研〔2019〕72号),以及《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我院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博士生的过程管理,主要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博士生资格考试

资格考试是在博士生课程学习结束之后,学位论文开始之前对博士生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是博士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考试考核内容、时间安排、

1. 资格考试考核内容

主要考查三个方面: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的主要内容;科研进展和专业技能;学术品德。主要通过笔试与面试进行考查。

资格考试的笔试与面试考查内容应有一定的广度、深度和难度,重点考核学生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独立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应涵盖个人培养计划所修课程的主要内容。

2.资格考试时间

普博生的资格考试原则上应于入学后第二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前完成,最迟应于第三学年第一学期内完成;直博生的资格考试原则上应于入学后第二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最迟应于第三学年第二学期内完成。学院按照学校对博士资格考试时间的要求,分别在11月中旬和5月中旬前组织博士资格考试。

参加资格考试时,学生应已按培养计划进度完成计划课程的学习,直博生课程学习的GPA应不小于2.7。未完成课程学习者、因故休学者或有其它特殊原因者,可申请推迟参加资格考试,须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导师签署具体意见,交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备案。未经备案缺考者,资格考试结果将计为“不通过”。参加国际联培的博士生原则上应在访学前通过资格考试。

3.资格考试专家组构成

资格考试面试由学院年度资格考试小组负责,资格考试小组由各学科方向3~5名具有博导资格的教师组成,并确定考试小组负责人,主持考试工作,导师可以参加资格考试小组,考题在学院内征集,录用考题保密。

同学科方向的同届学生资格考试小组基本固定,以便进行公平考试。

4.资格考试方式及考核要求

资格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成绩各占50%。

资格考试小组应对每位博士研究生的资格考试成绩按通过或不通过作出成绩评定。正常情况下,第一次学科资格考试成绩不及格者,普博生可在第二学年第二学期、直博生可在第三学年第二学期内申请重考。两次不通过者,确认不适合作为博士生进一步培养但符合硕士学位申请条件者,经学生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议通过、研究生院复议通过,可转为硕士生培养;转为硕士生后,必须在2年内完成硕士阶段学习及论文答辩,满足《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后,将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否则按照博士研究生肄业处理。

学科资格考试结束后1周内,各学科方向应将博士生资格考试所有材料交学院教务办公室留存。

二、博士生学位论文开题

1.开题报告内容

①拟定的学位论文题目;

②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③课题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④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方案及其可行性研究;

⑤课题的创新性;

⑥计划进度和预期成果;

⑦与本课题有关的资料积累、已有的前期研究成果。

2.开题时间安排

博士论文开题工作应于资格考试通过后一年内完成。普博生的论文开题一般在入学后第二学年结束前完成;直博生的论文开题一般在入学后第三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前完成。首次论文开题未通过者,可在下一学期申请重新开通,普博生可在第三学年结束前申请再次进行,直博生可在第四学年结束前申请再次进行。个别普博生或直博生确因其它原因未在上述期限前完成开题报告者,提出申请且经导师同意、院分管领导批准并在研究生院备案后,最长可申请延期1年进行开题报告。

因故休学者或有其它特殊原因者,可申请推迟博士论文开题。有博士论文开题计划的博士生,需提前1个月填写申请表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备案。参加国际联培的博士生若出访前未进行开题报告,可在合作高校举行论文开题工作,我校至少有两位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专家须通过视频参加开题报告,不包括导师,开题报告结果应及时向学院、研究生院报备。

3.开题报告专家组成员要求

论文开题报告会应由导师和博士生组织,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方向范围内公开进行,召集5名或7名相关学科具有博导资格的教师组成开题报告专家委员会,校外博导专家不少于2人,校外专家需附上说明,阐述其在其领域的学术地位,由院主管领导批准。如导师作为委员,其不能担任主席,委员需至少7名。原则上开题报告专家委员会成员与答辩专家委员会成员一致,若有更改,需附上更改说明。

4.开题报告考核要求

参加论文开题的博士生应撰写论文开题报告,同时需将开题报告提前至少1个月寄至开题报告专家组成员。论文开题报告会先由博士生就论文选题背景与拟开展研究情况介绍至少45分钟,再由专家组及参会师生针对陈述内容及其他相关问题提问至少45分钟。

普博生在第四学年、直博生在第五学年内两次论文开题均不通过者,不能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确认不符合博士生培养条件但符合硕士学位申请条件者,经学生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议通过并经研究生院复议通过,可转为硕士生培养;转为硕士生后,必须在1年内完成硕士阶段学习及论文答辩,符合《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的,将授予硕士学位。否则按照博士研究生肄业处理。

5.开题报告材料归档

学科组应指定专人对开题报告会作记录。专家组成员、记录人和报告人应在记录上签名。开题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博士生需至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录入开题报告信息,并将纸质《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开题报告会记录表》交学院教务办,作为博士论文年度报告和博士论文预答辩的必备材料。同时需将扫描件按要求提交相关系统。

三、博士生年度考核

1.年度考核内容

博士生的年度考核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年度进展报告递交给所属学科方向年度报告考核小组和导师,在年度报告中须详细阐述论文研究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2.年度考核时间

博士生在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后按自然年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工作由各学科方向或课题组统一组织,每年12月前举行,论文开题通过满六个月以上者应参加。因故休学者(不含海外访学)或有其它特殊原因者,可申请免于参加年度考核。正在海外访学的博士生,也须提交年度考核报告。

3.年度考核专家组组成及考核要求

年度报告考核小组由各学科方向或课题组召集至少3名相同或相关学科教师组成。考核小组及博士生导师应对年度报告做出综合评估,督促研究生顺利开展课题研究和学位论文撰写,并就考核做出“优秀”、“良好”、“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应由年度报告考核小组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做出“建议转为硕士培养”或“建议退学”的意见。

四、博士生分流淘汰流程

1. 通过资格考试的普博生、直博生,进入论文选题工作,并准备参加论文开题。

2. 对在资格考试、开题报告、年度考核中建议转为硕士生培养的学生,在结果公布起5个工作日内,可向学院提出转为硕士生培养的申请,经导师同意、院系审核通过,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可转为同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转为硕士生培养后,应于2年内完成硕士学业,但从博士入学算起,最长不超过5年;学生在博士学习期间所取得的我校课程成绩与学分,经学院审定后,可用以满足硕士项目的课程学习要求。学生未及时提出转硕申请,或学生提出申请后学院审核未通过,或研究生院审批未通过者,建议退学。

3. 对于建议退学的学生,应于建议送达5个工作日内提出退学申请;年度考核中建议退学学生满足结业条件的,可申请结业并颁发结业证书。未及时提出退学申请的,按“应予退学”处理。

4. 我校国际博士生的培养工作采用与国内生趋同的管理模式。转为硕士生培养的国际博士研究生应在转硕1.5年后、2年内完成硕士学业。

五、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

博士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与学位申请按照《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申请授予博士学位的规定》执行。

 

本细则自2019级博士生起执行,2019级以前博士生可参照执行。

 

 

 

海洋学院

2020年7月

海洋学院博士生培养过程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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