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上海交通大学2019年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拟录取博士研究生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 2019/06/01

一、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档案调取及政审表、退工证明寄送

1.申请考核制拟录取新生即日起登录博士报名系统下载打印《调档函》和《政审表》,并将《调档函》和《政审表》交本人档案保管单位,按要求办理调档手续。《政审表》寄送至被录取学院教务办。

2.申请考核制应届硕士毕业生在网上打印《调档函》后,交给所在学校的学院党总支,请其在毕业离校前将档案寄至上海交通大学人事档案室。(如果考生因故不能在报到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将取消录取资格,不必寄送档案。)

3.申请考核制非应届硕士毕业生(2018年12月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可在网上打印《调档函》后,交给本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无工作单位者须将调档公函交给本人档案保管处),请其将档案寄至上海交通大学人事档案室。同时办理辞工手续并将退工证明寄送至被录取学院教务办

4.寄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春季入学)/2019年7月31日(秋季入学)。我校在收到拟录取考生的档案和非应届硕士毕业生的退工证明后,再向该生发送正式入学通知书,务请考生尽快办理。

 

二、违规处理

1.对在报名或考试中弄虚作假、有违诚信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应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2.根据教育部和我校文件规定,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接受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和健康状况等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档案退回原保管单位。

 

三、其他事项

考生一旦确定春季(或秋季)入学,必须按时报到入学。新生报到时须交验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境外取得学位的考生须交验硕士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认证报告。

 

 

档案寄送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 号人文楼106 室,上海交通大学人力资源处学生档案室,邮编:200240, 联系电话:021-34204267。

 

海洋学院新生政审表和退工证明寄送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海洋学院104室,许老师收,021-62932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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