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海洋学院2019-2020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审操作办法
发布日期: 2020/09/10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学生手册》(2019版)、《上海交通大学关于修订印发<上海交通大学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交学[2017]35号)和《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我院2019-2020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审操作办法。

一、参评对象

海洋学院所有在校本科生(留学生除外)。

二、评审机构

(一)班级测评小组

综合测评以班级为单位开展,班级成立由班主任任组长,由班长、团支部书记及若干普通同学(民主选举产生)组成的班级测评小组(以下简称测评小组),一般人数不少于班级人数的30%,负责班级综合测评的具体实施。测评小组名单经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后在学院网页公示。

(二)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小组

学院成立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由学院党政联席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定组长,由教学副院长、学生工作负责人、各学科导师代表、本科生教务员、学生代表任组员,评审小组名单经院内公示后生效。评审小组名单经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后在学院网页公示。

评审小组成员负责监督班级测评小组的评审工作。

班级测评小组在评审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平等原则,即在评审过程中,积极听取其他组员的意见,在平等、协商的气氛中提出评审意见;

2.回避原则,即发生与评审对象存在导学师生关系、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应当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

3.公正原则,即不得利用评审委员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获奖提供便利;

4.保密原则,即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和相关的保密信息。

三、 奖项分类、奖励标准和名额分配

本科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奖学金(ABC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按照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制定的名额分配方案,本年度我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1名

国家奖学金要求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综合测评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含10%)。若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有一项未在前10%但达到前30%(含30%),那么该生必须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荣获重大奖项),才具备申请国家奖学金的资格,同时,需要向教育部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参考学校要求。

本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的奖励名额和奖励标准将以后期学校学生处学生事务中心颁发的通知为准。

四、本科生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综合测评分数由两部分组成:学业成绩及素质拓展分。其中学业成绩满分70分,素质拓展分满分30分,总体满分100分。

(一)学业成绩

以学院教务办提供的学年所有课程学积分为准(不包含二专课程),按照分数的70%计入总分,满分为70分。
工科平台成绩与自科平台成绩,需经过平均分统一调整后,计入总分。
调整示例:工科平台平均分78,自科平台平均分79,平均分统一调整为80,工科平台成绩=课程学积分+(80-78),自科平台成绩=课程学积分+(80-79)
计算公式为:学业成绩=调整后年课程学积分× 70%

(二)素质拓展分

该部分由思想政治和道德修养、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科技和创新创业、社会工作、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荣誉称号以及其他等8项组成,上限为30分。所有成果与证明的认定有效时间为评审学年度的前一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1.思想政治和班集体意识(上限5分)

积极参加班会、团改金和团日活动等班级建设类活动,班长、团支书(或其他班委)负责对每次活动的参与情况进行考勤记录,测评小组结合整个学年的表现对全班同学进行打分。

2.宿舍文明(上限5分)

以学指委生活园区管理中心提供的学年宿舍分数为基准,按实际分数的5%计入总分,即:宿舍文明=学年宿舍分数*5%。

3.社会公益与志愿服务(上限3分)

(1) 参与义务献血计1分/次,捐赠造血干细胞3分/次,有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道德风尚的先进事迹与行为,经班级综合测评小组认定后,根据具体情况计分;

(2)参与学校和学院认可的志愿服务活动计0.25分/次,参与进博会等重大志愿活动服务多天计0.25分/天,活动证明以志愿者证书或素拓证明为准。

4.科技创新(上限5分)

(1)科创竞赛获奖

级别

奖项

得分

国家级/国际级

一等奖

5

二等奖

4

三等奖

3

省部级

一等奖

4

二等奖

3

三等奖

2

校级

一等奖

2

二等奖

1.5

三等奖

1

所参加竞赛需在学校认定的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分类资助竞赛目录内或学院认定的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举办的主要学科竞赛。 若所参加竞赛存在特等奖或同类奖项,则该竞赛特等奖视为一等奖计分,后续奖项按分差递减,最多取前四等奖项。

(2)专利

发明专利受理加1分;获得授权公告的加3分;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外观设计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授权的加1分。

专利权人必须是上海交通大学,第一负责人取满分,第二取1/2,第三取1/3,依此类推。

(3)公开发表论文

按照论文所发表或录用的刊物,分4个等级,加分标准如下:

校A/B档期刊

其他SCI期刊或EI期刊

中文核心、EI会议

其他

5

3

2

1

论文级别参照学校及学院相关规定;所发论文申请者的署名单位必须是上海交通大学;第一作者取满分,第二作者取1/2分值,第三作者不计分。

(4)遵循“科研成果一次认定”原则,凡之前作为材料提交并获评奖学金的科研成果,不得作为再次申报的科研成果。

5.学生工作(上限3分)

职务

得分

担任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院团委副书记

3分

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辅导员

2分

担任校院两级学生干部(部长或主任)

2分

班委,党支部委员,校院学生组织干事

1

学院和班级共同监督考核,考核不合格担任以上职务者均不计分;若适用以上条款中的两条以上的同学,可累加,总分不超过3分。

6.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上限3分)

(1)文体活动:参与院内学生组织举办的文体活动计0.25分/次,作为观众不计分;参加校级文体活动如VOS晚会、交大人节(作为工作人员)、“一二九长跑”等计0.25分/项,参加校级重大文体活动如“一二九合唱”等计0.5分/项;由于校运动会项目较多,按0.25分/项计分,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再加1.5、1、0.5分。以上活动参与证明原则上以学院或学校的素拓证明为准。

(2)学术或人文类讲座:参加励志讲坛、大师讲坛、校庆大会计0.25分/次,原则上以素拓证明为准。

(3)其他学生活动:参与学校及学院认可的其他学生活动,计0.25分/次,学院团委需在活动通知中明确是否加分,原则上以学院团委提供的活动参与名单为准。

7.荣誉称号(上限3分)

类型

得分

国家级、上海市级荣誉称号

3分

校三好学生标兵、校长奖获得者、校年度人物等校级突出荣誉

3分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校级荣誉

1分(可累计)

8.其他(上限3分)

其他突出表现经测评小组认定后可酌情加分。

五、评审流程

1.材料提交。学生通过海洋学院2019-2020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比个人申报问卷申报加分信息,并上传电子版材料(如社会公益证明、竞赛、专利、论文、学生活动证明),截止日期为9月16日(星期三)中午12:00,学生应对自行提交的材料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在院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度奖学金参评资格及其他个人评奖评优资格。

提交问卷的同学须在2020年9月16日(星期三)16:00前将纸质版原件材料交至海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闵行校区:木兰船建大楼B103室许艳老师)

2.班级测评小组评分。班级测评小组审核同学材料,集体商议评定每位同学的综合测评得分。

3.个人签字确认。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内进行公示,每位同学对测评小组评定的成绩进行签字确认。若有异议,可向测评小组提出;若对测评小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评审小组提出。

4.奖项评定。依据奖金额度、奖项重要度、参评要求等指标,并尊重学生主观意愿,依据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确定各个奖项获得者。评审小组审定获奖名单。

5.获奖名单公示。获奖名单在学院主页通知公告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6.材料递交。将获奖名单和申报材料递交至学校相关部门,由学校进行最终审定。

上海交通大学海洋学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一日

 

海洋学院2019-2020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比个人申报问卷:

https://www.wjx.cn/jq/90500325.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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