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海洋学院2019级硕士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操作办法
发布日期: 2020/09/21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沪交研〔2017〕107 号)、《上海交通大学关于修订<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交研〔2017〕106 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研究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一、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范围为在海洋学院接受普通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定向等研究生不适用此细则。综合测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综合测评成绩作为第二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定、先进个人评选、研究生毕业综合鉴定以及就业推荐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由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组成,分为三个等级,如下表所示:

等级

助学金

学业奖学金

第一学年

第二学年

一等

500元/月

1000元/月

30%

30%

二等

500元/月

500元/月

70%

约70%

三等

500元/月

考核不合格

1.我校录取的符合资助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均可获得每生每月500元的国家助学金,共发放31个月;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评审,第一学年研究生院按30%和70%的比例下达一等和二等名额;第三学期根据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全面考核,按相同比例重新评定等级,考核不合格的硕士研究生不能获得学业奖学金。

3.考核不合格包括学位课绩点不满2.7、学位课不合格、中期考核为C或D、受校纪校规处分、评审材料弄虚作假等。

二、实施机构
评审年级成立由班长任组长,由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及若干普通同学(民主选举产生)组成的年级测评小组,一般人数不少于7人,负责年级综合测评的具体实施,年级测评小组名单需经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审议通过。

2019级硕士班年级测评小组成员:

组长:马骁

组员:江信君、江治廷、魏征、许玉壮、姜子元、丁凌

三、考核标准
研究生综合测评由学习成绩、科研成绩和素质拓展三部分组成:

学习成绩(上限) 科研成绩(上限) 素质拓展(上限)
50分 30分 20分

(一)学习成绩
按照【已修学位课绩点】/4×50 进行计算,由学院教务办统一提供,成绩截止至综合测评工作启动日。

(二)科研成绩
1.专利
(1)发明专利受理加 3 分;获得授权公告的加 5 分。
(2)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外观设计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授权的加 3 分。
(3)专利最多可提供 3 项。
注:专利权人必须是上海交通大学,第一负责人取满分,第二取1/2,第三取 1/3,依此类推。

2.论文
(1)按照论文发表或录用的刊物,分 6 个等级,加分标准如下:

校A档期刊

校B档期刊

其他SCI期刊

EI期刊

中文核心、EI会议

其他

30

15

10

5

3

2

(2)论文级别参照学校及学院相关规定;

(3)所发论文申请者的署名单位必须是上海交通大学,第一作者取满分,第二作者取 1/2 分值,第三作者不计分。如果申请人是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导师。

(三)素质拓展

素质拓展分由社会公益、科技和创新创业、社会工作、集体活动、荣誉称号以及其他等6项组成,总分不超过20分。

1.社会公益(上限5分)

(1)参与义务献血计2分/次,捐赠造血干细胞5分/次,有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道德风尚的先进事迹与行为根据具体情况计分,年级测评小组负责审定。

(2)参与学校和学院认可的志愿服务活动计0.5分/次,参与进博会等重大志愿活动服务多天计0.5分/天,活动证明以志愿者证书或素拓证明为准。

2.科创竞赛(上限10分)

级别

奖项

得分

国家级/国际级

一等奖

10

二等奖

8

三等奖

6

省部级

一等奖

8

二等奖

6

三等奖

4

校级

一等奖

4

二等奖

3

三等奖

2

注:所参加竞赛需在学校认定的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分类资助竞赛目录内或学院认定的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举办的主要学科竞赛。 若所参加竞赛存在特等奖或同类奖项,则该竞赛特等奖视为一等奖计分,后续奖项按分差递减,最多取前四等奖项。

3.学生工作(上限5分)

职务

得分

校学联、研究生总会的主席团成员,院团委副书记,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5

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辅导员

3

校学联、研究生总会的部长,院学生会部长

3

班委,院学生组织干事

2

注:若适用以上条款中的两条以上,分数可累加但总分不超过5分;由管理部门出具加分证明,考核不合格担任以上职务者均不计分。

4.集体活动(上限5分)

(1)积极参与班团集体活动,计0.5分/次,由班委提供考勤明细,测评小组负责审定。

(2)积极参与学校及学院的集体活动,计0.5分/次,学院团委需在活动通知中明确是否加分,由学院团委提供活动参与名单,年级测评小组负责审定。

(3)文体活动:参与院内学生组织举办的文体活动计0.5分/次,作为观众不计分;参加校级文体活动如VOS晚会、交大人节(作为工作人员)、“一二九长跑”等计0.5分/项;参加校级重大文体活动如“一二九合唱”等计1分/项;由于校运动会项目较多,按0.5分/项计分,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再加2、1、0.5分。以上活动参与证明原则上以学院或学校的素拓证明为准,年级测评小组负责审定。

5.荣誉称号(上限5分)

类型

得分

国家级、上海市级荣誉称号

5

校三好学生标兵、校长奖获得者、校年度人物等校级突出荣誉

5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校级荣誉

2分(可累计)

6.其他(上限5分)

其他突出表现经年级测评小组认定后可酌情加分。

四、实施流程

1.材料提交。研究生本人通过填写“2019级硕士生学业奖助学金个人申报问卷,申报加分信息,并上传电子版材料(如社会公益证明、竞赛、专利、论文、学生活动证明),截止时间为9月25日(星期五)17:00,学生应对自行提交的材料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在院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一、二等学业奖助学金参评资格及其他个人评奖评优资格。

2.年级测评小组评分。年级测评小组审核同学材料,集体商议评定参评学生综合测评得分。

3.个人签字确认。初评成绩及加分明细在年级内公示,所有学生对年级测评小组评定的初评成绩进行签字确认。若有异议,可向年级测评小组提出,测评小组需核实后予以答复。

4.结果公示。依据综合测评成绩评定第二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等次,评审结果在学院主页公示五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可向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提出,评审小组需研究后予以答复。

5.结果报送。评审结果经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审定后报研究生院执行,并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

 

上海交通大学海洋学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一日

 

2019级硕士生学业奖助学金个人申报问卷:

https://www.wjx.cn/jq/91627938.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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