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上海交通大学海洋学院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日期: 2021/06/11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发挥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核心作用,加强和规范学院教材管理,根据《上海交通大学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管理办法》(沪交教[2020]39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教材选用须遵循以下原则

1.凡选必审。任课教师结合课程性质、课程定位与主要教学内容,选用优质教材,并提请学科团队和教材工作组对教材的适用性、科学性与先进性等进行审核,由党总支委员会对教材思想性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境外教材、马工程重点教材、自编教材等教材的思想性,确保所选教材符合学校教材选用要求。学院保留对教材选用审核各流程的管理和指导权力。

2.质量第一。选用的教材应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能够反映我校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可以满足我校相应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要按照选优选新、择优选用的原则选用教材,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及我校教师主编的高质量教材。新兴学科专业没有教材的,也可根据教学需要自编讲义或选用教学参考资料,但需符合本学院制定的教材选用审核规范。

3.适宜教学。任课教师需选择满足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优质教材。选用的教材能反映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符合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启发性和适用性等原则,考虑连续性和前沿性,同时需做好教材更新工作。境内教材确实无法满足教学需要的,可选用境外教材,鼓励选用我国出版社翻译出版、影印出版的国外优秀教材。

4.选用纪律。教师选用教材及教学参考书应充分考虑教学实际需要,在指定教材之外可提供多种参考书选择以便学生扩展知识面,同时应关注学生的教材购买和使用情况,在教材购买和选订时可开辟多种途径供学生选择。教材及相关书籍的使用须严格遵守著作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选用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

二、教材审核流程

任课教师选用教材后,需提请教学团队或学科方向团队针对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等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境外教材中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内容以及涉及国家主权、国家安全、海洋权益、社会安定、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内容。

审核后的教材及结论提交学院党总支,重点对所选用教材的思想性进行审核,对境外教材审核须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得出审核结论(通过不予通过两种)并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备案,学院报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备案。未经审核通过的境外教材不得使用。

更换和修订的教材应重新审核、备案。

三、教材编写

学院鼓励教学和科研成绩卓著、有丰富教材编写经验的教师主编用于本科或研究生教学的教材。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求教师编写教材时要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教材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教育目标。

2.要求教材内容要注重创新型和先进性,能反映海洋科学和技术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先进成果,注重启发学生创新思维。

3.要求教材编写语言注重逻辑性、系统性和理论性,层次分明、条理清楚,能完整表达对应课程应包含的知识、符合认知规律,文字规范、简练,语言流畅、通俗易懂。

4.要求教材结构完整,图文清晰,符号、计量单位规范。

5.教师编写教材或讲义后应提交至学科团队进行讨论,由学科团队审议通过后提交至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学院党总支委员会,分别对教材内容的专业性和思想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可进行正式使用或发表,相关审核材料交由学院教务办备案。

四、教材质量监控和评价

教材质量将作为课程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指标,纳入学院全过程教学质量监控流程。学院将关注教师、学生、专家对教材使用的反馈评价,并及时将反馈评价提交至学院各学科方向和教学指导委员会。对于反馈不良或使用多年未更新教材的课程,学院将组织论证,根据实际情况建议教师对教材进行修订或更换,确保教材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五、附则

本细则所指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包含纸质教学用书、电子教学用书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如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图册等)。

本细则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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