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海洋学院2022年“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第二批)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与办法
发布日期: 2022/04/25

一、复试名单

根据2022年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海洋学院“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博士生招生办法,海洋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了审核和遴选,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最终审定有10名同学进入学院复试。复试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申请编号

姓名

性别

报考专业

报考研究方向

报考博导

1

2210334

赵晓榆

0707海洋科学

01物理海洋学

顾思凡

2

2210785

张家赢

0707海洋科学

01物理海洋学

钟贻森

3

2209670

陈光辉

0707海洋科学

02海洋化学

谢瑞芳

4

2209664

刘佳辉

0707海洋科学

02海洋化学

张瑞峰

5

2210082

刘倩倩

0707海洋科学

02海洋化学

张瑞峰

6

2211007

朱金财

0707海洋科学

02海洋化学

马玉欣

7

2209601

李陈鑫

0707海洋科学

03生物海洋学与海洋生物学(含海洋战略)

张宇

8

2211178

张誉译

0707海洋科学

03生物海洋学与海洋生物学(含海洋战略)

张宇

9

2209587

薛皓霖

0707海洋科学

05海洋技术(含海洋遥感)

曾铮

10

2209713

周江磊

0707海洋科学

05海洋技术(含海洋遥感)

魏照宇

 

二、复试内容和时间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复试的要求,我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批招生复试采取腾讯会议视频远程复试的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1.复试内容

复试总分300分,包括笔试100分,面试100分和导师(组)评价分100分。主要考核学术背景、科研能力以及外语水平、个人素养、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

笔试(100分)

专业基础、专业知识测试,时间2小时

面试(100分)

英语口语交流能力与听力评价、专业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与能力评价,

请考生提前准备7分钟个人介绍PPT(考生个人简介、科研经历、读博研究计划)

导师综合评价(100分)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评价、考生科研潜质、专业知识考察等综合评价

注: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对于英语水平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学院将适当延长时间进行英语面试加试。

2.时间安排

设备测试:2022年5月5日(具体安排发送至报名时登记邮箱)

英语笔试加试:2022年5月7日(具体安排发送至报名时登记邮箱)

笔试:2022年5月7日(具体安排发送至报名时登记邮箱)

面试:2022年5月8日(具体安排发送至报名时登记邮箱)

 

三、资格审查

考生请在复试前确认:

(1)历届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已完成系统上传;

(2)推荐信(2份)已完成系统提交;

(3)疫情原因《招生办法》中所列申请材料暂不邮寄,疫情后再补寄。

 

四、复试要求

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1.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按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1)复试设备: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和耳机。

(2)监控环境的设备: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须带有摄像头)。

(3)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

(4)独立的复试房间,无回声,环境安静,灯光明亮,不逆光。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资料,不得有其他人在场。用于答题的桌面干净整洁,不能摆放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5)远程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室,考生要提前安装并熟练操作(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download-center.html,请务必通过该链接下载正版软件。)。

(6)申请用于加入同一场腾讯会议的2个账号(手机号或者微信号,分别用于复试及监控设备登陆,并按要求命名:复试用电脑为“真实姓名-复试”,监控环境用电脑/手机为“真实姓名-监控”。请务必按照上述格式修改姓名,否则无法确认复试考生身份信息。)。

2. 复试时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试时,请考生根据提示要求,手持身份证于脸侧并大声宣读考生诚信承诺,宣读完毕后身份证靠近摄像头以便老师核对身份信息。

(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张若干张。

3. 配合学院测试安排

学院将于正式复试前组织考生对网络环境、硬件设备、复试场景等进行一次测试,具体安排将通过邮件通知,请随时关注邮箱。

 

五、远程复试注意事项

1.诚信考核。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上海交通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综合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考核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核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考核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3.综合考核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电脑自带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另一部电脑或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面试专家组看到。

4.考生面试时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中途离场。

5.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六、录取及公示

1.录取原则:按照学科方向综合考核总分排序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单科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总分不合格(低于180分)者均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2.综合考核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公示:综合考核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和研究生院招生网信息公示平台同时公示,并及时告知未录取考生结果。考生可在复试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登陆查看,拟录取考生一旦接受录取,不得放弃拟录取资格,否则后果自负。

3.拟录取博士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拟录取考生可于2022年秋季(9月)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入学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七、其他事项

体检安排请见研究生院招生网统一安排。本复试办法由海洋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请进入复试的考生于4月29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微信群并回复 “***(姓名)+确认参加复试”。

 

 

说明:

1、因3月9日起学校疫情管控,请各位考生尽量通过邮件联系咨询,待管控解除后将恢复电话咨询途径。

2、请复试考生近期注意查看邮箱和手机短信,并同时查看学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yzb.sjtu.edu.cn/)及学院官网上的相关事项。

 

海洋学院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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